近日,九三学社楚雄州委主委韦薇被云南省司法厅选任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此次选任的9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开展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或者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
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自2003年9月起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以来,韦薇主委已担任过楚雄州、市人民检察人民监督员。